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苍山、泸沽湖今后要收门票

作者:云南旅游…    文章来源:云南日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9-3-28

    依据《苍山保护管理条例(修订)》和《泸沽湖风景区管理条例(修订)》,今后进入泸沽湖风景区、苍山保护范围从事科研、考察(或教学实验)、影视拍摄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未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的,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。

    泸沽湖水质按国家I类标准保护。在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,应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。其中,在苍山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使用苍山资源的单位和个人,按营业额的1%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,进入苍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的人员须购买门票,否则,责令补交门票费,可并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。泸沽湖景区也实行统一的门票制。

    这两个条例还需当地人大批准,具体实施时间还不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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